为进一步做好“城乡清洁工程”工作,鳌头镇在2014年12月重新调整了该镇的“城乡清洁工程”实施方案,建立完善的乡村环卫服务收费制度,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。至2015年4月,鳌头镇所有村委均推广完善了环卫收费制度,使该镇的“城乡清洁工程”在资金上有了充分保障,“城乡清洁工程”工作实行了长效管理。 在“城乡清洁工程”资金的投入上该镇主要采取“三个一点”(政府支持一点,群众支持一点,乡贤赞助一点)的办法积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。镇按村级的户籍人口每人每年6元标准分月下拨到村,经费不足部分由村民委员会采取“一事一议”的方式向村民筹集,按照“谁产生,谁付费”原则,承担本村的清(保)洁费用。该镇共有25个村委会,其中24个村委按每人每年12元收取,1个村委按每户每年120元收取,群众对缴纳环卫经费也非常支持,收费覆盖率达到100%。 有了资金的保障,各村都建起了垃圾收集设施,每个自然村至少建立1个垃圾收集点(大型垃圾池或密闭式垃圾斗),自然村的聚集区按100米1个的标准设置统一规格的垃圾桶。 各村按自愿原则与环卫清洁服务队签订垃圾清运协议,环卫清洁服务队对各自然村指定的垃圾点,进行每日一收;村传统节日后,进行每次一清;对村文化广场、周边鱼塘的垃圾,进行每月一清;各自然村相通的硬底化公路,进行每月一扫,确保公路路面杂草、余泥不得占路,提高卫生清洁水平。通过“谁产生,谁付费”的收费模式,鳌头镇既解决了“城乡清洁工程”资金不足的难题,还大大促进了群众的环卫意识,使“城乡清洁工程”这一民生工程深入人心,成效显著。